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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標采購
灌東鹽場2025年度養(yǎng)殖池塘公開招租項目中標候選人公示
招租人:鹽城市灌東鹽場發(fā)展有限公司
項目名稱:灌東鹽場2025年度養(yǎng)殖池塘公開招租項目
中標候選人:詳見附件《灌東鹽場2025年度養(yǎng)殖池塘公開招租中標候選人公示 名單一覽表》
1、公示期為3日。如競租人對評標結(jié)果持有異議,請于2024年12月26日17: 00時前向招租人書面提出(招租人:鹽城市灌東鹽場發(fā)展有限公司,聯(lián)系人:楊先生, 聯(lián)系電話:手機13951550715 )。
2、如第一中標候選人中標池塘數(shù)量超過招租文件《競租須知》限制數(shù)量的,由 第二中標候選人與招租人簽署租賃合同。
3、在公示期結(jié)束后7工作日內(nèi),第一中標候選人必須與招租人簽訂《中標確認 書》、《池塘租賃合同》等文件,并繳納履約保證金和合同租金。如第一中標人未能 與招租人簽訂《中標確認書》、或中標人未能按時足額繳納履約保證金和合同租金的、 或逾期簽署租賃合同的,招租人有權(quán)取消中標人的中標資格,可以通知第二中標候選 人簽署《中標確認書》和《池塘租賃合同》等文件,也可以重新招租。
4、注意事項
(1)按照競租文件規(guī)定的“綜合評分法”進行評審。不僅需要評審競租人的報價, 還要評審競租人的養(yǎng)殖實踐、方案、信用以及擔保等方面。
(2)公示期內(nèi),競租人或其代理人就本次評審結(jié)果提出異議的,只能查閱其本人 的得分等信息,但招租人不提供其他競租人的相關(guān)信息。公示期屆滿后,競租人或其 代理人提出異議的,或者競租人之外的人員對本次評審結(jié)果提出異議的,招租人將不 予受理。
(3)在本次競租中,①經(jīng)評審組認定競租人存在故意提供虛假材料參加競租的、 ②到招租人處吵鬧、謾罵、糾纏、威脅、賄賂招租人的工作人員或評審組成員的、③ 投訴、信訪其他競租人、鹽場工作人員或評審組成員的,但經(jīng)復(fù)查該投訴、信訪事項 不成立的,如競租人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,將被列入招租人擬定的“不受歡迎的競租 人名單”,在招租人以后組織的所有招標、競租活動中,該競租人的投標、競租資料 將不被接受、不予評審。
鹽城市灌東鹽場發(fā)展有限公司
2024年12月23日